白雪歌分章閲讀 207

霧圓 / 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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终·百科·周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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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檀(xxx-xxxx), 字霄,号雪。临安(今浙江省杭州市),中国北胤时期著名政治家、改革家、文学家。

【少年波澜】

周檀生于胤德帝安悦年间(年份可考,据转引史料, 结份, 应接近霄军萧越将军彭城战[1]的安悦十年)的临安, 霄遗将周恕, 金陵氏,为世家子

周檀少时机聪慧, 忘,少年得志,亦有年少岁月。直至德帝平溪二年,周檀于贼匪意外, 家门就此败落。十五岁的周檀带周杨入汴都,投至远任家门, 开始发奋苦读。

永宁十二年,周檀年十七,在汴都考中鸣惊,连中三元(三元连中者在科举史中屈指可数, 可考胤史中仅此), 拜入时任宰辅顾之言门,开启了自己的政治生涯。

周檀外放时期,政绩卓著,历任平江签判、扬州通判, 在平江府(今江苏省苏州市)为官时清名最盛, 据齐《周霄考》[2]记载, 其调任时有百姓以万民伞相赠, 在《檀集》六十九首中,亦有清晰的“复德音笑姑苏”为佐证。

永宁十四年末回京,被授为典刑寺卿。

【坎坷官途】

永宁十五年初,胤德帝顾群臣反对,执意修建燃烛楼[3]于东门,燃烛案自此而

燃烛案实际是德帝猜忌顾之言而开展的朝堂清理活,周檀作为顾之言的得意门生,狱受刑,负重伤(此伤延久,周檀早逝,或与此息息相关)。

燃烛案牵连小官员四百余于狱中的半数,顾之言的近门生被清除殆,只有周檀向德帝断尾生,写了著名的《燃烛楼赋》[4],成为其政治生涯中最污点。

周檀心为孤臣,转任刑部侍郎,立即遇,命悬线,德帝赐婚幸而痊愈。自此抛弃清流派,肆罗织冤狱、扫除异己[5-6](是否能够定为清扫运争议极说周檀的永宁清理对象多为朝中佞臣,有五位学者针对此事有专门著述,见文末注释)。

永宁十七年,宰辅傅庆年在与执政则的争中落败,狱中,周檀在其中所起作用详,但应该十分重,为了平衡朝局,德帝以涉东宫争为由,将周檀贬至西境鄀州。

永宁十八年,德帝病重,周檀被召回汴都承旨。德帝驾崩,时任皇太子宋世琰(殇帝)篡政达半年,汴都。周檀路护景王孙宋世翾(明帝)入汴都、平叛,并作为执旨首臣宣读遗诏(争议极,相关著述见文末注释),保景王孙登基。

【削法】

永宁十九年,胤明帝即位,改元重景,因与周檀有师生之谊,起用为执政参知,入政事堂[7]统领百官,得器重。

重景元年六月,周檀正式拜相,成为胤历史最年的宰辅[8]。明帝为摆脱朝积弊,也为应对西韶尚未完全被解决的危机,阅览周檀法之策,御笔“百年之,始于今”[9]。

周檀认为法首重在于重立律法之权威,托废除朝棠法令之名,刀阔斧地颁行了《削令》,写新政十二条,增补胤律二十四条,除了吏治和军制外,还在政事堂行事、民间税收、边关常务施行了胆的革。

,政事堂无附印,周檀自顾了《世家守成臣之愚论》[10-11],笔旧贵族及朝中守旧。手札,开罪无数,在意,先擢拔了毫无基的年士子三十余,为新政开路。

【二度拜相】

同年,因法典更,汴河有百姓闹事,兼之周檀越政事堂法有集权独揽之嫌,相权、君权、台谏士夫三方博弈,执政参知苏朝辞与周檀欢而散,宰执争重浮面。

,明帝为平衡局,也因与周檀政见,罢免了周檀的宰辅职位。周檀罢相,与明帝密谈两次,谈三次,时逢昌陵炸毁之事,明帝边无多时又将周檀秘密召回。

重景二年,周檀再次拜相,削法得以延续。

【重景争】

周檀颁布《削令》的目的,方面是为了重建胤律法权威,另方面是从吏治和军改入手,清扫时弊。法触了守旧派的利益,遭到烈反对,短短年,新旧两展开了多达百多场论辩,当时,街头巷尾都能听见文学子对新政的烈争论。

御史台弹劾奏本多达百封,旧程疏等多次表规劝,多名御史、谏官因反对新法被贬至地方(削法结束,多被重新起用)。

苏朝辞五封信笺劝说周檀重新考虑法之事(《与周霄剖心书五》[12]),无果。籍此事由,新旧两朝遗臣、汴都世家、台谏二院,到宰执之争,愈演愈烈[13]。

重景三年初,反对派中的分子程疏离奇亡于京郊,起千层,朝外针对周檀的反对声此起彼伏、声。重,周檀称病在家,事早朝。

苏朝辞遂《辞状宰辅十恶》[14],将周檀推向了舆论的最,周檀叛顾门、好声、清异己等的旧事被重新翻,流传民间,有汴都百姓被煽,为反对新法,结群周檀在汴都的府邸[15]。

周檀擢拔的年青士子部分裂也十分严重,削法遇见严重滞涩。明帝在波的舆论呼声之,对周檀生了猜忌,以十恶中几条缓状将周檀罚入诏狱。

同年冬,周檀受刑,画押认十恶罪状,三个月,明帝二次罢相,同时罢免了周檀切职务,仅留恩师头衔(史述详,存疑),被免同回了家乡临安。

【明泰中

重景四年,随着周檀离京,政事堂宰辅之位置四个月有余,苏朝辞从执政参知正式拜相,开始执掌政事堂。

次年,苏朝辞废除了削法的部分法令,宣告了法的正式结束。

政事堂中执政参知置半年之久,被暂时废除(成帝平二年复设)[16]。苏朝辞因在争中斗周檀,声名俱佳,威望涨船有比肩朝刘争之

重景六年秋,明帝改元明泰,朝在苏朝辞统领派清平,濯舟将军周彦四破西韶、边境捷,外通明,兼之明帝励图治,争和即位风波带霾。

短暂的盛世时期,史称“明泰中”[17]。

【病逝临安】

重景五年末,周檀病逝于临安天影亭,享年三十岁,葬于杏山坡。碑刻无名姓年份,现已可考(说在今浙江省杭州市郊留有周檀旧宅遗址,亦有传闻称其并未,只是隐世,史述详,现已可考证)。

存《檀集》[18-23]传世,留了许多脍炙的著名诗篇,如《四月十七夜》《夜削竹骨怀作》《归》《如梦令·间天青雨泽》《清溪悼旧》等,辞藻清丽,襟怀广博。

因十恶罪状,名列北胤佞臣传首位[24],但史学界从南胤开始就对此存疑。南胤天承五年,胤景帝将周檀从《胤史·佞臣传》中除名,应史料移入《胤史·名臣列传》。

移名翻案之事成为千古绝响,直至南胤亡国,史学界还在就周檀“移名翻案”之事争论休,至今仍为津津乐

其余史料可考(史记载,明帝病逝,曾在汴都风靡时的北胤话本小说《歌》主角原型疑似周檀,但作者佚名可考,且书中形象与正史差异较,故存疑)。

【历史评价】

苏朝辞:霄为宰辅时宵旰食,然世事纷繁,非法可。[25]

沙汀:吾有旧友生竹骨,愈岁愈始洁。[26]

沈络:络至晚年,思及往,悔之未成周霄虽则执拗生失济世之心。[27]

程履之:法之考,如器生于毋用时,檀之策早,生逢时。[35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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